渭滨区表彰两名见义勇为人员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9-22 | 浏览:1223次 ] |
近日,渭滨区人民政府授予刘宝军、李腾飞两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渭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晨向两位英雄发放了荣誉证书及5000元奖金。 今年 5月 9日下午, 41岁的高新区千河镇王家崖村村民刘宝军开车去秦岭,行至渭滨区木材检查站附近时,突遇宝鸡某学院学生在路边拦车求救,称其同学在清姜河道一深水潭中溺水。他立即停车,迅速从车上拿出麻绳,随学生跑往出事地点。他顾不上脱去衣服,直接下水和参与救助的同学一起将溺水者拖到岸边,随后将其背出河道,在平坦处进行腹压施救。在救助过程中,刘宝军左脚不慎踩到水下湿滑的石头,导致脚踝骨骨折。 去年 11月 6日,一伙社会青年因个人矛盾,对渭滨区一火锅店刚下夜班的几名服务员进行殴打。此时,39岁的甘肃省通渭县居民李腾飞正在自家店里忙碌,听到外面有人打架,放下手中的活儿,跑到门外看见火锅店的两个男服务员倒在血泊中,另有十余人拿着刀具和铁棒再次向这两名伤者冲过来。李腾飞见状,顺手抓起店门口的一根木棍,奋不顾身冲上去,制止了这伙行凶者。接着,他又抓住了其中一人,扭送给随后赶到的派出所民警。(王永娟)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李腾飞 (左)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刘宝军 (右)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