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三次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1-03 | 浏览:711次 ] |
12月31日上午,渭滨区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三次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新的一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路。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及各镇街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公安渭滨分局局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汪红波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羊国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非同志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同志在全国扫黑办主任第8次会议上的讲话。区党代表联络办副主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军雄同志再次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会及省市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保平同志就深入推进“回头看”整改落实及全国12337举报平台线索核查有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羊国义指出: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第二年,也是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的关键之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滨区始终坚持扫黑、除恶、断财、打伞、破网、治乱、反腐和基层建设“八位一体”总体战,在案件办理、线索核查、案件翻查、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高。个别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嘴上重视、行动轻视,方案重视、工作“弱视”,迎检重视、平时无视,存在“松劲歇脚”、“ 过关交战、刀枪入库”、“ 马放南山”的苗头。二是深挖彻查不够有力。“打伞破网”不够彻底,我区办理的涉恶案件数量较多,但见恶不见“伞”,“伞”小、“伞”少问题任然存在。三是综合治理还不够深入。行业治乱、乱点治理不够彻底,源头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重罚轻防、重管轻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力。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羊国义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标自查,按照“五个到位”要求,自加压力,圆满完成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一要持续提升政治站位,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要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下功夫、要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要在落地见效上下功夫,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第二次推进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二要持续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问题整改常态化。要精准化推进整改,靶向发力,精准推进。要系统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要常态化推进整改,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三要持续提质增效,推进快侦快诉快判常态化。针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公检法机关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业团队,推动快捕快诉快判。坚持提前介入机制,掌握案情,为加速诉讼、审判提供充足的时间和质效。坚持研判会商机制,公检法机关整体联动、协同作战、依法高效查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四要持续深挖彻查,推进“毁”伞打财常态化。一是强力推进办案攻坚,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新动向,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二是坚决打伞破网,新年度要把打伞破网作为重中之重,营造我区河清海晏、朗朗乾坤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营商环境。三是聚焦打财断血,严格落实边侦查、边调查、边搜查、边扣押要求,准确把握涉黑涉恶财产扣押要求,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四是深化行业治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大黑恶线索排查、乱点乱象整治力度,切实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最大限度打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五是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压力传导,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压实各级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形成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五要加强社会治理,推进长效常治常态化。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拓展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强化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络体系,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政群结合,群防群治,统筹推进打防管控,推行网格化管理,增强预警、预测、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大力推广“仇群警务室”做法。健全完善平安志愿者参与治安管理体制,确保镇街、村(社区)立体预防。加快“雪亮工程”和综治信息化建设,推进“四单一图”经验,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格局,提高社会治安专业水平。三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下移,大力弘扬“枫桥经验”,推广我区“微治理”经验,建立民事民意、民事民管、民事民办的良好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的作用。开展创建“无黑无恶”村(社区)活动,打造“黑不出、恶不起,乱不起,伞打尽”的长治久安社会环境。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