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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5-19 | 浏览:13604次 ]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部署安排,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项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部门与行业监管、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扎实做好日常防控管理,定期检查指导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三、继续落实疫情防控行业指南和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在坚持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等室外公共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各类会议、会展等社会性活动要切实做好防疫管控措施落实。

四、社区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充实一线防控力量,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摸排登记、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上报、居家隔离服务、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加强对社区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加强对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宝返宝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

五、行政村继续保留防疫队伍和足够的防疫人员,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及新返乡人员有关情况,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晨午晚体温监测、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七、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站点,要继续坚持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对发现红码、黄码人员要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分类处置。要继续落实好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公交车、班线客车、出租车等运营车辆要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司乘人员一律全程佩戴口罩。

八、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九、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狱、看守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要坚持做好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加强人员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

十、婚丧嫁娶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控制参与人数,保障食品安全。

十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宝返宝人员,一律接受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与社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好社区管理和健康监测等服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二、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宝返宝人员、武汉来宝返宝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监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重点行业人员“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

十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庄、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卫生死角清理、灭蚊灭蝇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

十四、广大群众要继续保持健康生活习惯,提高健康素养,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养成“一米线”、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要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十五、公安机关、市大数据局及各大通讯运营商要加强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外来重点人员信息,纳入重点管理和服务,织密扎牢防控网。

十六、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防控措施,以此通告为准。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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