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关于指定中铁宝桥宝鸡桥源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的程序及标准,经综合评审,指定陕西华凌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担任中铁宝桥宝鸡桥源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并确定陕西诚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备选管理人。
特此公告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